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三四年了,不知道和供热公司吵了多少回,今天通过调解把事儿解决了,还不用掏钱打官司,真的太感谢法官了!”近日,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法官在诉前成功化解一起供热服务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据介绍,杜某因为一笔供热费被县域内某供热公司诉至肇源法院。供热公司称,杜某共有9处房屋,欠付公司5年供热费,故提起诉讼。肇源法院受理案件后,征得供热公司同意后,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原来,杜某除了自家房产外,还经营着一家中型宾馆。在冬季供热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因自家房屋内温度太低,未达到供热标准,曾多次打电话给供热公司要求上门解决,但一直没有处理,于是以此为由拒绝向供热公司支付供热费。
肇源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最初双方当事人并不配合,但法官并未放弃,及时沟通疏导,召集双方在肇源法院的调解室进行面对面交谈。法官通过多次沟通协商,指导当事人举证,核实案件事实,又从双方的责任讲到彼此的义务,寓法于理,寓理于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杜某分三期向供热公司缴纳欠缴的供热费。
但杜某提出,因自己经营企业,担心进入法院诉讼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企业形象。于是向双方当事人征求意见后,肇源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既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避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又为供热公司将来能够如期收取供热费提供了保障。
法官了解到,入秋以来,肇源法院收到的供热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加。费用越不好收,温度越不达标,服务越差,用户越不交……供热公司与业主之间似乎陷入了恶性循环。供热纠纷不仅成为业主心中的烦心事闹心事,而且影响整个县域营商环境。
为提前预防潜在纠纷,肇源法院向县物业服务中心制发司法建议书,要求其规范物业、供热公司的工作行为,履行应尽的服务义务,保障冬季物业、供暖工作良性运行,预防和减少辖区物业、供暖纠纷。物业服务中心及时复函,表示法院提出的意见建议为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了有益借鉴。
同时,针对物业、供热企业提起的大量纠纷案件,肇源法院组建4个工作小组,对接全县721个综治网格,并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到房产部门核对信息等方式了解涉案住房的实际情况,以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更多纠纷及时就地高效化解,避免更多成诉案件产生。目前,工作小组已实际走访核实涉案业主信息1735户,就地化解欠缴物业费、供热费纠纷1401件。
(李智慧 于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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