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民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贵阳市南明区和云岩区的部分农贸市场及猪肉摊贩存在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市民表示,在粉紫色灯光的照射下,猪肉看似鲜红可口,但买了以后却发现其新鲜度与灯光下大相径庭。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与诚信。
根据市民反映情况,连日来,记者对云岩区和南明区的部分农贸市场及背街小巷进行实地走访。
记者在南明区的湘雅农贸市场、黔灵公园菜场、阳关小区综合市场以及五柳街道均发现,有部分商家仍在违规使用“生鲜灯”。一进入市场,记者立刻注意到生鲜摊位上闪烁的粉紫色灯光。靠近鲜肉铺时,可以清晰看到,在粉紫色灯光的映照下,肉品显得异常鲜红。当记者将猪肉移到自然光下观察时,发现其新鲜程度远不如灯光下所展示的。
“看来,禁止使用‘生鲜灯’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并未产生太大的约束力。”市民胡女士说。
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使用“生鲜灯”。《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在黔灵公园菜场,记者随机询问一位肉铺老板是否使用“生鲜灯”。老板回应称,他使用的是全国统一更换的白灯,而非“生鲜灯”。然而,记者观察到灯光呈现粉紫色,与常规白色灯光不符,心生疑惑。
随后,记者又咨询另一位鲜肉铺老板,对方同样否认使用“生鲜灯”,并表示因害怕罚款不敢使用。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商家们对相关规定有所了解,但市场上仍能看到改变食物颜色的粉紫色灯光,也有使用白色灯光。不管哪种灯,从外表上看都是一样的,但发出的灯光却不同。那么,记者走访所见发出粉紫色灯光的灯是否如商家所说的符合规定?这种灯到底是不是“生鲜灯”?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反映了网友诉求和现场情况。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回应称:“对于是不是泛着粉紫色灯光的就是‘生鲜灯’这个问题,按国家规定是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而对于这个‘明显改变’的界定其实是存在一定争议和技术难度的,但一些肉眼看上去就是让食物有明显改变的灯光是我们重点排查和取缔的对象。”
“对于‘生鲜灯’的整治工作,从《办法》实施到现在,我们前期整治主要是针对大型农贸市场,现在将逐步转到背街小巷。前期在清镇市和观山湖区我们也有一些进行了经济处罚的案例。同时我们也会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会及时对商户进行劝导。为更好维护营商环境,对于屡次劝导不改的商户该处罚的也会进行处罚,但还是会以劝导为主、处罚为辅。”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市民反映的情况高度重视,表示将进行核查处理,同时呼吁广大市民随时关注这类现象。“发现此类问题可通过12315热线进行举报,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将及时安排辖区工作人员核查处理,大家一起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龙飘
编辑 孙远铭
二审 肖慧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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