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汽车电子 《张家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出台

《张家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出台

本文转自:张家界日报

破解停车难、停车乱

《张家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出台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朱未)9月28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张家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停车管理服务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红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芳出席发布会。

《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重点从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停车管理、旅游停车、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通过,并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3月28日第二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科学划定了适用范围,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筹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机动车道、路沿以下非机动车道的停车泊位设置管理和停车行为管理,经营性停车场的备案工作,参与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编制机动车设施专项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条例》规定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制定具体收费办法,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规定了旅游场所免费停车行为,AAA级以上景区(点)、省级以上度假区、五星级乡村旅游点、演艺、购物等场所的自有停车场凭有效门票免费时限不少于六小时。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交投公司就国庆假期应对旅游停车、缓解停车难、智慧停车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和作用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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