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时事热点 小区建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有了“安家费”

小区建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有了“安家费”

本文转自:浙江日报

温州扩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适用范围

小区建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有了“安家费”

记者 甘凌峰

本报温州3月14日电 (记者 甘凌峰) “终于可以安装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不用再担心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了。”14日,温州市区同人花园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致电温州房屋安全管理中心,商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安装事宜。自温州鼓励使用物业维修资金安装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以来,短短半个月接到了90多个小区的政策咨询,其中3个小区已明确提出安装申请。

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的不规范,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近日,温州出台新规,只要业主按规定共同表决通过,就允许申领物业维修资金用于安装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桩。这为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充停打开了一条疏解通道。

物业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小区既有设施,不允许用于新增设施。”温州房屋安全管理中心主任王碚说,温州探索扩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适用范围,是因市民日益迫切的出行需求和安全需求。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不少温州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在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猛增的同时,小区停车棚和充电桩捉襟见肘。“现状是,建成住宅区普遍缺乏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有的小区业主想要集资建设,但资金到位困难。”王碚说。

新规还对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桩的规划布局、设计标准等作出要求。停车棚和充电桩安装前,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通风采光等因素,确保使用环境良好;安装后,各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应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督,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今后,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不仅有了资金保障,而且申领物业维修资金的流程简单便捷:物业企业或者业委会只要通过“温州物业”公众号登录物业“两金”智慧监管平台,按照指引操作,线上即可完成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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