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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过期了

本文转自:南湖晚报

【开发商送外机 空调店不给】

早在2018年,徐阿姨买了一套嘉兴昌盛路边上新中花园(以前叫新中国际)的房子,当时开发商搞促销,买房子就送一个东芝的中央空调外机,现在徐阿姨要装修了,到空调店去领外机,店家却说已经过期作废了。

徐阿姨:开发商给了我一个提货单,说要装修的话,就凭这个提货单去领,不装修的话,就到那个店里备个案。

2018年徐阿姨钱不够,没有马上装修,2020年她去空调店登记。

徐阿姨:那个店里当时的营业员叫我把提货单给她,之后她开了一个收据给我,说以后就拿收据来提货。

直到最近,新房终于要装修了,徐阿姨于是拿着2020年的单子去空调店提空调外机,但是店员告诉她,单子是他们公司在2020年5月开的,上面写了“延期两年”,也就是到2022年5月前必须要把空调外机提走。徐阿姨在规定的两年期限内没来提,现在已经过期作废。徐阿姨不高兴了。

徐阿姨:如果这个机器你不给我,钱要赔我。之前有的人是把这个机器折现,我们也不懂,只知道要装修来提货。

记者先找到了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徐阿姨还是要找空调店来协商。

开发商工作人员项先生:我们这边已经跟空调店结算清楚了。账结好了,都结给那个空调店了。

随后,记者找到了新中花园门口的这家东芝空调服务商——浙江杜邦电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也没办法,他们是严格按照收据单上的约定时间来做的。

记者又电话联系上浙江杜邦电气有限公司门店经理姜先生,他明确表示:过期了就是过期了,徐阿姨的空调外机肯定是拿不到了。

姜先生说他也不清楚这台空调外机的价格是多少,但是之前确实有业主直接把空调外机折现。

浙江杜邦电气有限公司门店经理姜先生:我们这里只是送外机的,我们的外机是不销售的,所以我不知道售价。没过期都可以过来折现,我们定价是4000元。

开发商说空调外机的钱都付给了浙江杜邦电气有限公司,那姜先生又有什么说法呢?

浙江杜邦电气有限公司门店经理姜先生:这个事情我不知道,我只是个打工的。(记者:那能不能给我一个上级公司的联系方式呢?)这个我不方便。

姜先生说不知道,不过记者从物业工作人员这边了解到,当时送的空调外机价值七八千元。

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珊珊:作为预提货券,消保委是有相关的监管的,可以进行调解。空调店既然已经收款,如果这个产品还有的,应该给徐阿姨进行兑换;如果这个产品没有了,应该换相应等价值的其他产品;如果其他产品也不愿意兑换,那么双方可以协商一个金额,退还给徐阿姨,解决这个事情。

记者了解到,消保委联系了徐阿姨和空调店进行协商,空调店家坚持认为过期了不能给。

截至发稿前,小区里没拿到空调外机的业主已经建了一个群,目前有10户左右,大家准备一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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