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时事热点 南昌发布元旦跨年夜活动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南昌发布元旦跨年夜活动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本文转自:南昌日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万敏)我市元旦跨年夜活动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价格行为发布提醒告诫。

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收费;对执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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