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观点
营销策划要有底线
通过短视频虚假宣传,打着助农、推销“大凉山特产”的旗号,生产销售假冒产品,谋取利益,违法犯罪……9月20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以“凉山曲布”“赵灵儿”“凉山孟阳”为主要代表团队的“系列网红直播带货案”。
面对激烈竞争,部分“网红”和商家为赚取更多流量和销售更多商品,笃信“吸睛就是吸金”的经营逻辑,频使卖惨营销的伎俩,大凉山名义下的卖惨营销戏码“你方唱罢我登场”,严重污染了网络生态和社会风气。
在此语境下,依法对滥用大凉山招牌卖惨营销涉嫌犯罪的“网红”和商家批准逮捕,是对卖惨营销不法戏码的当头棒喝。这种以刑罚威慑严惩卖惨营销的鲜明态度,不仅给热衷赚取卖惨营销昧心钱的“网红”和商家敲响了警钟,更有助于通过刑罚的高压威慑让卖惨营销戏码无所遁形,其意义自不待言。
近年来,随着直播带货的商业模式的广泛普及,卖惨营销的戏码接连不断。究其根源,除了利益驱使部分“网红”和商家对基本法律底线的漠视外,在一定程度上缘于刑罚的威慑不够。司法实践中,因卖惨营销被定罪量刑的个案较少,让不少“网红”和商家产生了自编自演卖惨营销戏码“不会坐班房”的错觉。因此,若要有效遏制卖惨营销,还需要对涉嫌犯罪的“网红”和商家祭出刑罚利剑。
只有对肆意妄为搞卖惨营销构成犯罪的“网红”和商家定罪量刑,才能倒逼效仿者在浓厚的刑罚警示氛围中,自觉恪守法律底线。凉山州依法逮捕卖惨营销涉嫌犯罪的“网红”和商家,值得充分肯定。
——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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