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时事热点 【天眼问政】贵阳广信四季家园居民称更换水表后水费异常上涨 水务公司:为数月累积水费

【天眼问政】贵阳广信四季家园居民称更换水表后水费异常上涨 水务公司:为数月累积水费

12月26日,“天眼问政”栏目收到贵阳市云岩区广信四季家园居民留言称,最近,在小区业主群有多位居民反映自家12月缴纳的水费较前几个月缴纳费用有异常增长,有的住户平时只需缴纳20-30元的费用,这个月需要交60-70元,费用明显上涨。

“我们小区的水费是两个月缴纳一次,看到群里的消息后,我就核实了自己家的水费,确实较上次缴费时的金额翻了一倍。”记者电话联系到留言用户何先生,何先生对本月异常水费表示不解。目前是冬季,用水量为何会比高峰月份还要翻倍?该水表是否有问题?这个现象并非个例,中间是出现了什么问题?

了解相关情况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核实了解到,分管该区域水务工作的是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观山湖分公司。

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观山湖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于当日下午针对12月用水量异常的问题作出解答:该小区水表在2024年9月26日完成更换,抄表周期顺延,因此,用户12月用水周期是9月26日至12月21日,共计86天的用水量,较上期水量偏高。

12月27日上午,该公司与云岩区水务局、云岩区马王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贵阳北控计量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广信四季家园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交流,对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提出的疑问进行逐一的解答。会后物业公司及计量管理中心现场抽查了25栋部分楼层水表,对水表安装规范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安装均为规范。其间排查出两户表后漏水情况并及时告知用户。该公司表示,后续将加强水表复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减少用户的经济损失。

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观山湖分公司工作人员前往广信四季家园小区物业公司交流

就相关问题,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观山湖分公司详细回复如下:

12月26日,云岩区广信四季家园居民反映:12月换装水表后,周边居民普遍发现水费翻倍,有居民质疑水表转速高于旧表,这种现象并非个例。收悉该舆情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接到该情况后,我司于12月27日上午与云岩区水务局、云岩区马王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贵阳北控计量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广信四季家园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交流,对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提出的疑问进行逐一的解答。会后物业公司及我司计量管理中心现场抽查了25栋部分楼层水表,对水表安装规范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安装均为规范。期间排查出两户表后漏水情况并及时告知用户,后续我司将加强水表复核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减少用户的经济损失。

现就记者提出的问题及核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目前冬季期间,用水量为何会比高峰月份翻倍?

1、有居民质疑水表转速高于旧表,这种现象并非个例。

我司使用的水表由厂家出具出厂检测报告,其次经贵州省计量测试院强制检定合格,具备条件才允许投入使用。因该小区水表生命周期已超出使用年限,我司于今年9月对该小区水表进行批量更换,由于老表使用时间较长,齿轮磨损严重,计量不精准。导致用户提出新表转速高于旧表的说法。

2、根据客户反映用水量为何会比高峰月份翻倍的问题。

我司在今年9月对该小区水表进行改造升级,更换为新一代NB智能远传水表,更换后新表编码及用户信息等相关数据需核实准确后报送至水表厂家,双方平台信息一致后才能实现抄表数据远传,该小区水表在2024年9月26日完成更换,新表编码等相关信息还未同步完善,导致该小区抄表周期延后,我司于12月21日进行查抄。因此,用户12月用水周期是9月26日至12月21日,共计86天的用水量,较上期水量偏高。

二、新换水表是否有问题?本次水表更换的原因是什么?

本次水表更换原因是该小区水表生命周期已超出使用年限,同步我司为提升服务,将机械式水表更换为智能远传水表,由原来人工查抄机械水表,更换为具备远传功能的智能水表。新更换水表均通过检测,首先是必须由水表厂家出具出厂检测报告,其次经贵州省计量测试院强制检定合格,具备条件才允许投入使用。

新换水表全部升级为远传智能水表,与传统的机械水表相比,能实现自动采集用水数据,并准确传输到水务管理平台,减少了人工抄表的一些弊端,并且可以按照设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数据采集,帮助供水企业更好地了解用户端的用水习惯和用水规律,把对用户的延伸服务精准到个人,同时,能够监测水量异常情况,对用户表后漏损情况做到及时提醒,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我市居民用水计费标准是什么?

贵阳市自来水费实行阶梯水价收费方式,由于观山湖区目前为每两月查抄一次水表并收费,第一阶梯水量为42吨以下,收取2.82元/吨;第二阶梯水量为43吨至72吨,收取3.73元/吨;第三阶梯水量为73吨以上,收取4.64元/吨;

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项目,我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公共供水企业足额上缴,并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征缴入库。根据《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和调整贵阳市中心城区(含花果园楼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筑发改价格〔2016〕948号)文件要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按照1元/吨标准征收。

根据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的《关于暂定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的通知》(筑价费〔2009〕54号)文件规定,城镇生活垃圾是指城市、建制镇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城镇居民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纳入财政统一管理,收费金额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贵阳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含清扫)、清运、处置,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营运和维护;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随供水企业水费一并征收,征收标准为2元/月·人(人口基数为每户3人,不足3人或3人以上的城镇居民户,经核实后,相应调整计收人数)。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睿

编辑 郑康宁

二审 杨韬

三审 覃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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