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时事热点 【多彩新论】博“流量”不可触法律红线

【多彩新论】博“流量”不可触法律红线

近期,在某视频平台上拥有4000多万粉丝的网红“祁天道”,为吸粉引流聘请女子合演低俗视频并进行网络直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近年来,直播行业迅速发展,一些主播为博流量虚构人设,不择手段自导自演低俗剧本,一味想要通过流量变现获取不菲的收益。此类网络内容伤害社会公序良俗,败坏了社会风气,污染网络空间环境,尤其对于青少年传播错误的价值观,影响社会良性发展。

当“流量变现”成为一种商业模式,在获取用户流量的同时,谨记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均须遵规守法。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低俗直播等各类网络乱象,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网络不是低俗秀场,应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依法规范上网行为。网络主播要主动学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若是一味“引流”“涨粉”不择手段,不断传播低俗、暴力等有害信息,甚至采取极端手段触碰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戒。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程星

一审 何永利

二审 田洋

三审 欧阳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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