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安全考虑,居民在房门外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却引发对门邻居的不满。邻居认为,此举有可能侵犯自家的隐私。11月10日,网格员依据《民法典》调解后,居民答应拆除。
家住东昇佳园小区的武先生,在屋外装了一个监控,有谁走到这层,都能尽收眼底。对门邻居王先生觉得不妥:摄像头可旋转,自己的家人出入,也会被拍上,隐私被侵犯。尤其是,房门用的是智能锁,容易泄露密码,有安全隐患。双方几次交涉未果。武先生找到东社社区网格员孟雅洁,希望她从中调解。
孟雅洁将双方叫到一起,结合《民法典》的规定,耐心劝说,引导换位思考。逐渐,武先生意识到不妥,也不愿为此影响邻里关系,答应拆除。
律师说法:
门外装监控的情况,并不少见。是否会侵犯到邻居的隐私权?山西华祝律师事务所的李晓宇律师给出了解释。《民法典》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他表示,法律并不禁止个人在家门口安装监控,但人像、行踪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如果安装的摄像头可以较为清晰地采集到邻居一家的个人面部特征、出行状况、人员状况等,在没有征得邻居同意的情况下,属于侵犯邻居的个人隐私,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另外,如果邻居在楼道里接听私人电话、处理私密事务时,如果这些信息被他人无故窥探或记录,也可能构成对隐私的侵犯。因此,安装监控时,一定要注意安装的位置、监控的范围等,避免拍摄、窥视到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间、侵扰别人私生活的安宁,更不可将拍摄到的涉及他人的内容对外传播,否则就可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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