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时事热点 贵德警方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

贵德警方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

关于征集涉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为依法严厉打击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纠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线索征集范围(一)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犯罪线索。(二)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三)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骆驼肉等冒充牛、羊、驴肉或者以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以调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四)使用甲醛等禁用物质加工血旺等肉制品,使用敌敌畏、甲醛、吊白块、工业碱、双氧水等禁用的非食品原料加工牛羊头、蹄、肚、筋等制品(浸泡、增重、漂白)等犯罪线索。(五)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犯罪线索。(六)生产、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注药肉,属于不合格产品的注水肉,以及在屠宰相关环节注药行为等犯罪线索。(七)违反国家规定,私设定点屠宰厂(场)从事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二、线索举报要求(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尽,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证据材料;(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三)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三、举报方式共和县森林警察大队:0974-8513401贵德县森林警察大队:0974-8558032贵南县森林警察大队:0974-8501617兴海县森林警察大队:0974-8587911同德县森林警察大队:0974-8592626海南州公安局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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