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从丽思卡尔顿酒店退房时,可鱼(化名)看着被固定在墙上的大瓶装洗护用品陷入了沉思。以往住酒店,她都会将酒店的洗护用品小样装进行李箱带走,而这次要薅酒店羊毛却没那么容易。于是,她喝掉吧台上的三瓶矿泉水,然后将洗发水、沐浴露、润肤乳一点一点地泵进空矿泉水瓶里。全部泵完后,她感觉自己大拇指已经麻木了。不过,一想到薅走的洗发水在电商平台要100多元一支,她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5月2日中新经纬)
薅酒店羊毛的消费现象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洗发水、牙膏、牙刷等消费品都是酒店服务的一部分,不薅白不薅。有人则认为,薅酒店的羊毛也应该有底线和边界,如果乱薅羊毛,给人一种手太黏、财迷心窍、素质低的观感,有点丢人,还可能有侵权风险。
事实上,审视和评判消费者薅酒店羊毛的行为,不能跟着感觉走,关键还得看法律和契约。酒店与消费者之间是服务关系、消费关系,也是契约关系。酒店提供的服务中,既包括电视机、空调、床、床上用品、浴袍、毛巾、衣柜、水壶、杯子等耐用品,也包括牙膏、牙刷、洗护用品等易消耗品或一次性用品。
显然,耐用品不在消费者可以薅羊毛的清单范围内。对于易消耗品或一次性用品,消费者在消费期间享有充分使用的权利,至于消费者在退房时能不能带走,则要看双方是如何约定,或酒店的格式合同是如何“规定”的,以及双方是否协商一致、达成默契。
如果酒店把方便面、零食、水果等消费品列入有偿服务的范围,消费者就不能薅走这些消费品。严格地说,消费者未经酒店同意,把这些消费品顺走,涉嫌偷窃。对于酒店免费提供的小件用品,如果酒店通过合同、通知、声明、须知等方式明确反对消费者带走,消费者也不应带走。如果酒店将一些大容量洗护用品等通过某种方式固定,用实际行动表明不愿让消费者带走的意思,消费者也不宜通过分装等方式薅羊毛。若酒店未明确反对消费者带走某些免费品,未对消费者薅羊毛的行为提出任何意见,消费者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大大方方薅羊毛。
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从酒店薅走的牙膏、牙刷、洗护用品等免费品都包含在酒店的服务范围内,酒店有保障免费品质量和安全的义务,如果消费者薅的免费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或因薅羊毛受到人身、财产损害,酒店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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