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时事热点 “柱子票”并非无解心中有无消费者是关键

“柱子票”并非无解心中有无消费者是关键

本文转自:钱江晚报

近日,凤凰传奇巡回演唱会首站在常州举行。演出结束第二天,有网友报料称自己买到了“柱子票”,因为观看效果不佳,要求退款赔偿被拒,并呼吁要重视屡次出现的“柱子票”问题。

随后,大麦网发文致歉,并予以退款。凤凰传奇主唱玲花发文支持这位网友,还特意留了5月4号~5号北京鸟巢演唱会的票,希望以此帮他找回快乐。

事实上,出现这种连演唱会歌手都看不下去的“柱子票”,并不是个别情况,而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去年,光上海市消保委就受理演唱会“柱子票”投诉超过7000件。

“柱子票”的共同点是买票时没人告知,一到现场就蒙圈,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钱一分没少花,演唱会却看了个寂寞,消费体验差到极点。此外,这类票还都面临着“维权难”的问题。就拿此事来说,网友曾正常投诉退款,直接就被大麦网拒绝。虽然最后问题解决了,维权成功了,但这也暴露出大麦网对于“柱子票”的处理依然存在问题和漏洞。没人能保证,下次再遇到类似事件,还能退票退款。

再者说,退票退款就真的算解决问题吗?消费者遇到“柱子票”败兴而归,好心情也全没了,对于这些,售票方如何赔偿?玲花在这方面打了个样,直接给送了演唱会的门票,以求“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但这只是个例,而且让歌手来买单也不合适,毕竟歌手不是直接过错方。

“柱子票”出现这么久,相关方也打了不少“口水仗”,但至今都没有形成一个很有效且真正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业标准和规则机制。究其缘由,演唱会这门生意大多都处于“卖方市场”,很多都一票难求。主办方和售票方通常不把“柱子票”这种事放在眼里,事先没尽到告知义务。还有,卖了“柱子票”到底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没有很明确的法律规范与依据,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柱子票”乱象自然不会消停。

对“柱子票”进行破局,并不是什么难题。只要演唱会的主办方、售票方,卖票前到现场核查一下,把“柱子票”都标注起来、不予出售,或者适度留出一些空位,为不赶巧碰上“柱子票”的消费者调换位置。总之,只要主办方、售票方真正在意消费者的感受和权益,就一定能妥善解决。

小小的“柱子票”,背后也藏着大道理:多想想消费者的权益,很多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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