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无锡日报
1月10日13时许,江海高架米市门前段,交警支队高架大队铁骑拦下了一辆重型特殊结构罐车,此时,该车正在高架车流中逆向行驶,险象环生!在做好安全防护的情况下,铁骑将该车引导至导流线安全区域,当问起怎么会在快速路上逆行时,驾驶人陈某表示,因为不熟悉路况导致开错了路,又急着想下高架,于是就出现了在高架上掉头逆行的一幕。最终,民警对其在高架道路违反禁令标志行驶以及逆行行驶的交通违法合并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3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去年12月19日凌晨,同样是在高架道路,民警在视频监控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辆面包车竟然在凤翔高架凤翔快速路南上匝道逆向行驶!附近执勤警力迅速前往拦截处置。经查,驾驶人王某因对路况不熟悉,加之雨雪天气视线较差,没有注意道路标志标牌,所以一路逆行上了高架,所幸现场未造成交通事故。民警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逆行的车辆往往会阻碍其他车辆的通行,轻则导致交通拥堵,影响道路通行秩序,重则可能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人生无捷径,生命无返程,每一次逆行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需切记,不是每次侥幸都能安然无恙。文明路上,我们不做“逆行者”!(方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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