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不到半年撞车7次,是碰巧还是碰瓷
温州龙湾:“数据碰撞+人工核查”锁定犯罪嫌疑人
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数字检察办案团队讨论车辆“碰瓷”案件。
“转弯让直行”是人们耳熟能详的车辆行驶规则。然而,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案时,发现有不少“有心之人”对这个规则动了歪心思。
回想起那次事故,老陈仍觉得匪夷所思。老陈驾车带家里老人出游,行驶到温州市区某路段时,在确认周边安全、无其他车辆后,准备从左侧车道向右边直行车道并线,但此时右后方突然出现一辆轿车,两车车头发生轻微剐蹭。“不是我的责任,是你全责!”对方撂下一句话。对方的淡定让老陈下意识认为可能就是自己全责,便向对方提出500元修理费“私了”,但被对方直接拒绝。经保险程序后,保险公司定损理赔对方车辆修理费3000元。
老陈的遭遇并非个例,不少车主也遇到过此类情况。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小兴在整理老陈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时发现,该事故中被剐蹭车辆驾驶人林某在两个月前也曾获得公司车险赔偿。“翻看之前资料,车辆擦碰的位置都差不多,均为轻微擦碰,基本都是现场定损理赔。”小兴将可疑情况反馈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梳理后发现,前后不到半年时间,林某竟在该公司获得车险理赔数次,且均在前车变道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8月,龙湾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林某提起公诉。“每次都是故意趁对方车辆变道时,从后方不减速直行,造成交通事故,这样我就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金。”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林某如实回答。经查,林某利用上述手段与不同车辆发生轻微碰撞7次,诈骗金额共计1万余元,他还将这个办法告诉蔡某、吴某等人,直至2023年2月,上述几人均因车辆“碰瓷”被法院判处诈骗罪。
“‘碰瓷’车辆进行骗保的行为其实长期存在,但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的办案困境。”办案检察官介绍。为有效解决车险诈骗治理难题,该院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分析问题特征,运用大数据思维,构建交通“碰瓷”诈骗类案专项监督模型,将“同一车牌或者驾驶员多次获保险理赔”作为监督突破口,调取全市6家保险公司近5年车险理赔数据,对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出险地点、损失部位等数据进行清洗整理、碰撞比对,发现全市范围内,在一年中获保险理赔10次以上的车辆达650余辆。检察官对事故类型高度雷同、相同部位重复索赔、索赔金额达到犯罪标准的可疑人员和车辆进行重点人工核查,并从出险次数、频率等客观行为推断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最终锁定贾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
在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该院又提出以高频碰撞他人、碰撞部位相似、缺少修理记录等异常要素构建证据体系,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截至2023年12月8日,该院已对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有3人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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