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太原晚报
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
太原警方抓获嫌疑人24人 本报讯(记者 杨沫 通讯员 杨宇雨)10月以来,我市多地发生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警情。为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太原警方严厉打击盗窃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快速行动,成功破获多起盗窃车内财物案,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月23日,市公安局通报,自2023年第三季度以来抓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违法犯罪嫌疑人24人。
10月19日8时许,迎泽分局迎泽责任区刑警队接到刘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青年路邮电前街马路边的白色轿车右后玻璃被砸,车内一部手机被盗。经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民警发现,现场还有10余辆车的车玻璃被砸,闫某杰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21日,警方将闫某杰抓获归案。经审讯,闫某杰对其在迎泽区青年路砸损15辆汽车玻璃并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月16日,杏花岭分局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停放于金刚堰地区的汽车玻璃被砸,车内物品被盗。杏花岭分局刑侦大队立即展开案件侦破工作,10月21日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经审讯,曹某对其在金刚堰地区砸损16辆汽车玻璃并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月5日,万柏林分局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接到马先生报警,称其停放于光华街的轿车玻璃被砸,车内现金被盗。10月13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闫某抓获。经查,闫某流窜至光华街,砸损3辆汽车玻璃并盗窃车内财物。
通过对近期警情分析,民警发现此类案件多发于凌晨,作案对象多选择停放在监控设施不完善、路灯较暗、无专人看管、地理位置较偏僻的马路边的车辆。
太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设备的区域。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下车时要检查车门是否落锁,窗户是否关严,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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