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私家车停放在单元门口,导致住户们出行不便,与司机发生争执。江阳社区网格员梁迎霞及时劝导司机,将车驶离,道路恢复畅通。
近日,江阳路8号院内76号楼下,居民朱阿姨等人与一男子发生争执。原来,该男子把车停在了单元楼门口,不但导致居民们出行不便,而且占据大部分通道,其他车辆无法通行。朱阿姨要求对方将车驶离,男子敷衍说马上就挪走,但是迟迟不动,两人就吵了起来。
了解情况后,梁迎霞将男子带到不远处劝导,这样停车于法于情都不合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也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朱阿姨是七旬老人,邻居们甚至还有更大年纪的,老人们腿脚不便出行困难,不能占据通道的诉求也合情合理,一旦因车辆违停发生意外,后果也比较严重。一番劝说后,驾车男子连连道歉认错,将车驶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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