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襄阳日报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查处一起非法营运事件——
包车请选择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陈莉莉 通讯员夏玉琴 吕士惟)秋季,不少企业选择包车带员工外出进行户外团建活动。9月12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发出提醒,包车出行一定要擦亮双眼,切勿因价格低廉而选择非法营运车辆。
9月4日下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襄城小北门旅游巴士停车场时,发现两辆湖南籍大客车没有包车线路牌。执法人员当即通过运政管理系统核查,发现这两辆大客车根本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
进一步调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两辆大客车均登记在湖南某运输公司名下,其经营许可范围仅限湖南省省内包车客运。
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车上乘客介绍,他们是长沙某珠宝公司的员工,这次团建活动是公司组织的,67名员工分别乘坐这两辆大客车,一路从湖南到襄阳旅游观光,行程共3天。
此次旅游的车辆是由公司员工程某与运输公司联系对接的,但双方并未签订租车合同,只是约定由长沙某珠宝公司支付高速过路费、加油费、驾驶员工资等费用,运输公司只提供车辆及驾驶员服务。该运输公司擅自从事省际包车客运经营,且车辆无营运证件,属于违法行为,且存在安全隐患。为了67名外地游客的安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两辆大客车。考虑到游客的观光需求,执法人员多方协调,调来了合规客车及时转运游客。
目前,该运输公司因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出门包车游玩时需注意签订包车合同,选择当地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乘坐合法营运、手续齐全、保险齐备的客车,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做到开开心心出游,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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