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深圳9月27日电(陈育柱、唐欣欣)近日,深圳供电局为催收电费,陆续强制多个小区停电,引发舆论热议。
律师们认为,一些按时缴纳电费的业主遭遇“连坐式”断电,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对小区拉闸断电的手段,不可轻易实施。
“根据供用电合同,供电局或可以采取停电措施。但首先,要明确主体,其次,要谨慎使用。”广东天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黎明认为,用电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要充分考虑到停电对小区全体居民生活的影响。
同时,他认为,民法典明确,物业公司不允许催交物业费的时候停电。这是出于对公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考虑,供电局也应当有所作为。“除了停电之外,还有很多渠道可以解决问题,可以进行协商处理,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裁决。”
广东朝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仙凤表示,近年来,随着城乡住房建设的发展,因物业管理和服务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频繁发生,有时甚至会引发停水、停电等问题。
“停电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对于有特殊用电需求的业主影响更加严重。”黄仙凤强调说,供电局要慎重采取整个小区断电的举措,避免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律师们认为,现在深圳好多小区都是抄表到户,为什么有一些还不是,背后原因需要深究。深圳供电局要努力和各方沟通,从根本上妥善解决问题。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应当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合同义务,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且适当的途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与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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