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时事热点 湖州南浔区依托共享法庭协助异地执行

湖州南浔区依托共享法庭协助异地执行

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沈法官,多亏了你们这个共享法庭,感谢你们帮忙找人,一起做工作,总算把这个案件啃下来了。”近日,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谢兴华一个劲地向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菱湖人民法庭负责人沈静道谢。

这是一起依托共享法庭成功协助外省法院异地执行的案件。最终,该案被执行人许某妻子代为履行10万元,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后,共享法庭在联系基层、查人找物、协助执行等方面的便利性获外省兄弟法院高度评价。

申请执行人铜陵市郊区某制衣厂与被执行人许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许某拖欠申请执行人加工费17万元。2023年8月,铜陵市郊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谢兴华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到湖州市开展异地执行。由于被执行人许某躲避执行,谢兴华一行辗转到南浔区菱湖镇、吴兴区织里镇等地均查找未果。几天后,经多方联系,得知被执行人极有可能一直在菱湖镇建丰村暂住。于是,谢兴华再次来到菱湖镇,并到菱湖法庭请求协助查找被执行人。

了解案件大致情况后,菱湖法庭负责人沈静立即电话联系了菱湖镇新溪片区社会治理联动站共享法庭庭务主任沈晓君,请其协助排摸被执行人情况。沈晓君也是菱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对该镇村落的情况非常熟悉。经了解获悉,被执行人行踪不定,但其妻子梅某在村里的出租屋内居住。考虑到被执行人一家是流动人口,随时可能会离开,菱湖法庭干警和谢兴华一行共同前往建丰村,在沈晓君的协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妻子梅某,并带其到共享法庭。

因要求申请执行人返还货物的主张未获铜陵市郊区法院支持,梅某一开始不愿告知被执行人行踪,对配合执行工作有较大抵触情绪。两地法院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告知梅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定义务,并协调申请执行人同意协商返还货物事宜。最终,梅某同意筹措款项,代为履行。当天下午,梅某再次来到共享法庭,当场代为履行10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就剩余款项履行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执行,充分体现了“共享法庭”在促进基层治理资源融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了共享法庭影响力,也为依托共享法庭强化跨域司法协作提供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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