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山西日报
本报讯 为挖掘晋城老字号品牌文化内涵,提升老字号的品牌价值,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日前,晋城市商务局制定出台了《“晋城老字号”认定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首次对“晋城老字号”的定义、认定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管理等做了详细规定。
《规范》明确,申报“晋城老字号”的企业应具备8个基本条件:品牌创立30年(含)以上,历史传承脉络清晰。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山西(晋城)地域文化特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信誉良好,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认定“晋城老字号”要经过提出申请、审查鉴别、专家审查、认定公示等八个环节。根据《规范》要求,已认定为“三晋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的,自动获得“晋城老字号”称号,依企业申请颁发证书和牌匾。(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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