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瑶)8月21日,在八达岭长城景区,一名女游客不听劝阻,用发簪在城墙上刻字,被网友和相关媒体曝光。昨天,记者从八达岭长城管理处了解到,公安机关已传唤该游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刻划行为人韩某茹罚款并拘留的行政处罚。
这两天,一段在八达岭长城上刻划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记者从曝光视频中看到,一名身着玫红色上衣的女性手持发簪,在城墙垛口处任意刻划。“太没有素质了!”“强烈建议把这些不文明游客加入黑名单!”网友们在评论区表达着谴责。获悉情况后,八达岭长城管理处立即报案,并会同公安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目前,公安机关已传唤该名游客并给予行政处罚。
实际上,此前屡有在长城上刻字被行政拘留、罚款、列入不文明旅游记录的游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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